一、消費者為購買預付型交易商品,而向銀行辦理消費性貸款,因貸款契約係消費者與銀行所簽訂之契約,與店家和消費者所簽訂之買賣契約,二者係各自獨立。未來如果發生商店經營不善倒閉,無法繼續提供商品或服務,消費者仍須按期償還所借款項予銀行。
二、惟若銀行與商店間有「策略聯盟」、「共同推廣」或其他合作關係,而購買該商品或服務之價金,係由銀行貸予借款人(消費者)者,遇到商店倒閉無法繼續商品或服務時,消費者可檢具當初所簽訂之買賣或服務契約、購貨證明(或收據)及未獲提供商品或服務之證明文件等,向貸款銀行申請停止繼續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