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以往購買中古汽車時,常遇到業務員的說法與實際車況不符,消費者應注意如下:
一、業者就中古汽車買賣如與消費者約定收取定金者,定金不得逾契約總價金百分之十;若以分期付款買車,不得約定消費者一期未繳價款,其餘各期視為全部到期,或立即收回車輛。
二、看車最好是白天、光線好,要把車子開到室外、陽光下來檢查最清楚;要求試車時,業者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且試車不用先付定金。
三、確認車子的原始資料是否完備,如為進口車要看出廠證明書、海關進口證明書,證明書內註明有生產日期、汽車年份、生產地、而且海關進口書會標示,產地國、生產日期…等資料,為汽車進口重要資料。(要與行照符合)
四、確認車種、年份(出廠日期為準)。中古車買賣除了車況,年份是重要考量因素,年式並非重點,消費者應要求車商提出行照等證明該車輛之實際出廠日期(即年份),別讓年式記載誤導。
五、核對顏色、引擎號碼及車身號碼(一定要核對與證件資料上所登記的是否相符,可要求車商提供位置查看),如果已決定要買,但不是當場交車,最好將車子拍照存證。
六、抄寫路碼表哩程數(是否有原車主維修紀錄表,可以的話,向原車廠調閱保養維修紀錄,避免里程數被竄改)。
七、證件是否齊全,行車執照登錄內容要與原始證件一致。
八、要車商保證此車不是 (1)重大事故車 (2)泡水車 (3)贓車 (4)拼裝車 (5)計程車改裝車 (6)租賃車;又車商如明知該車內曾經發生自殺、他殺或因意外事故死亡之情形,卻未明確告知消費者,如有上例情況車商應無條件退車還錢或約定一定金額之賠償(記得一定要記載在契約書內),如不能保證就不要購買。
九、關於車輛之里程數、轉手次數、原用途(自用、營業用、展示用)及其他影響車況之重要事項(事故車、泡水車、車內發生自殺他殺等),業者應於契約內載明。
十、是否為重新領牌的車輛,如果是重新領牌的車,應瞭解原因,避免買到因重大車禍或租賃車改裝等重新領牌的車輛。
十一、勿輕信中古汽車的「認證」。目前政府並未針對中古汽車或業者辦理任何認證或驗證,因此市面上多達上百種的中古車認證,僅是業者的行銷手法之一,卻很容易使消費者誤以為他們的認證有政府掛保證。
十二、由於中古車里程表疑似遭調表情形時有所聞,為強化中古車行駛里程數的揭露,交通部公路局已於「監理服務APP」新增「車輛里程數查詢」功能:只要輸入「車牌號碼」及「出廠年月」等2項資料,即可查得最近2次辦理檢驗時的里程數。因此消費者在選購中古車時,不妨透過「監理服務APP」查詢監理單位於驗車時所註記的行駛里程數,再比對中古車儀表板上顯示的里程數,就可以大致判斷該車的里程數是否有被動過手腳。
建議消費者在購買前應先貨比三家,並參考「中古汽車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與「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範本」與業者簽訂契約。及透過「監理服務APP」查詢行駛里程數,來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