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現帳號、密碼被盜用時:應於第一時間通知遊戲公司,經遊戲公司查證後,可以暫停該帳號之使用權限,並更換新帳號或密碼給玩家。
二、發現虛擬寶物被盜時:也應立即通知遊戲公司查證,經查證玩家之個人身分無誤後,將暫時限制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之使用權利,並即通知持有該虛擬寶物之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7日內提出說明,遊戲公司可以直接將虛擬寶物移還玩家。如果玩家不使用遊戲公司提供之免費安全裝置,例如:防盜卡、電話鎖者,遊戲公司可以不負回復或補償責任。
三、發現被停權時:如果是玩家自己違反遊戲管理規則的話,第一次違反,應於接獲遊戲公司之通知改善期間內,改善完畢;如不改善,或又再次違反,遊戲公司可以限制或停止玩家權利,但每次停權最長不得超過7日。
四、玩家反映有第三人利用外掛程式或其他影響遊戲公平性的行為時:遊戲公司應於接獲申訴後,在最長不得超過15日的時間內,回覆玩家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