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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選購及使用玩具槍(低動能遊戲用槍)?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一、為保障民眾(尤其兒童安全)權益,行政院消保處已協調指定經濟部為「市售遊戲用槍商品」之主管機關,並研訂「低動能遊戲用槍商品標示基準」。

二、低動能遊戲用槍是指槍口動能超過0.08焦耳,3焦耳以下(焦耳是指「射擊力道」),供遊戲使用的槍形商品。購買時應注意標示事項,特別是彈頭直徑(毫米,mm)、槍口動能(焦 耳,J)及射程範圍(公尺,m);另外,14歲以下兒童禁止使用,14歲以上青少年應按槍口動能級距標示選購,並請注意相關警語及詳閱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