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跨境消費爭議之處理機制及管道
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糾紛資訊(富國島事件)
新住民消費者權益保護專區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一、一般用酒測器僅供使用者自我管理使用之性質,不得用於質疑執法用或專業用酒精分析儀之量測結果。
二、選購符合商品標示法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之一般用酒測器,切勿購買標示不清或來路不明的商品。
三、應依商品標示用途、使用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正確使用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