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推動:
將消費者保護教育宣導納入消費者保護基本政策及計畫:消費者保護教育宣導為政府應採行措施之一,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條及第41條規定,行政院消保處於研訂及審議消費者保護基本政策與消費者保護計畫時,納入消費者教育相關策略及具體措施,請各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據以訂定消費者保護方案相關執行項目並落實執行。
二、宣導作為
除了各主管機關應依各自的消保方案推動及辦理所主管業務之消費者教育及宣導工作外,消保處每年亦規劃適當之活動,傳達重要消保觀念。例舉相關宣導作為說明如次:
(一)宣導活動:每年均參考國內外消保資訊、國民消費意識及行為調查結果、消費申訴案件統計等,選擇重要主題並結合各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消費大眾或特定族群規劃多元宣導活動辦理宣導。
(二)網站宣導:於網站提供宣導海報、摺頁及短片方便民眾查詢瀏覽,亦將歷次辦理之產品或服務查核結果及重要法規制度資訊等之新聞稿、國內外機關發表或提供之相關消費資(警)訊,張貼於網站上,供消費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