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利民眾交通、假期安排,政府機關會有調移上班日湊成連假,因此有補班日的情形。若遇人事行政總處公布彈性假衍生補班日及連續假日的情形,餐廳及KTV業者應將收費方式公布於營業場所明顯處與業者網站,供消費者知悉,以落實資訊充分揭露。
二、颱風假則係因政府機關為因應天然災害可能或導致無法上班(課)之臨時性緊急應變措施,本質上與週休二日、國定假日或業者已揭示之特殊節日不同,也與一般消費者所認知之假日有別。因此業者收費應回歸原消費日之收費標準,即颱風放假當日若為平日,即依平日收費,如為週休二日、國定假日或業者已揭示之特殊節日,則依假日收費。若有業者認颱風天放假之消費需依假日收取較高的費用,亦應事先將相關資訊充分揭露告知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