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跨境消費爭議之處理機制及管道
0403地震有關消費資訊
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日本小林製薬紅麴案、蘇丹色素不合格案等事件資訊專區
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糾紛資訊(富國島事件)
新住民消費者權益保護專區
消費者保護法對於違法的企業經營者之處罰,係規定於第六章罰則〈第五十六條至第六十二條〉,其詳細規定如下: (一)採行政罰方式處罰: 1、罰鍰: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或第二十六條規定之一者,經主管機關通知改正而逾期......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六十條規定:『企業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生產商品或提供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之虞者,影響社會大眾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為情節重大,中央主管機關或行政院得立即命令其停止營業,並儘速協請消費者保護......
消費者保護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五十六條並未明定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回收、銷燬或通知改正之期間,為資依據並免爭議,爰於施行細則第三十三條及第四十一條分別補充規定如下:(一)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之期間及決定機關: 1、主管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