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跨境消費爭議之處理機制及管道
0403地震有關消費資訊
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日本小林製薬紅麴案、蘇丹色素不合格案等事件資訊專區
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糾紛資訊(富國島事件)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凡是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均為企業經營者。而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二條並針對營業為明文規定,不以營利為目的者為限。其意義說明如下:(一)不以營利為......
(一)消費者保護法並未就商品明文定義,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四條特別參照歐洲共同市場產品責任法指令,而規定:「本法第七條所稱商品,指交易客體之不動產或動產,包括最終產品、半成品、原料或零組件。」 (二)惟消費者保護......
(一)消費者保護法並未就服務明文定義,參照歐洲共同市場一九九0年關於服務責任要綱建議案第二條規定,有關消費者保護法第七條規定之服務似可嘗試定義為:指非直接以生產或製造商品或移轉物權或智慧財產權為客體之勞務。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