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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行政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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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主管機關派員行使調查權時,該員應出示如何之證件?未出示者,其效果如何?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各級主管機關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八條規定,派員行使調查權時,應出示有關證件,其意義依照細則第三十條規定說明如下:
(一)所謂有關證件,係指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並無一定的格式。
(二)調查人員如未依規定出示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者,被調查者得拒絕其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