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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企業經營者使用之定型化契約,如經中央主管機關事前審核通過者,是否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關於定型化契約規定之適用?
日期:102/07/04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企業經營者使用的定型化契約,即使經過中央主管機關的事前審核通過,並非即屬當然有效,而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關於定型化契約規定的適用。主要係因中央主管機關的事前核准,只是政府機關與定型化契約條款使用者間行政法〈公法〉上的關係,而條款使用人與消費者間,因該條款所生者,是一種私法關係,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的規範事項,二者不得混為一談。因此,定型化條款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惟若該條款有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所定之情形,該條款仍為當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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