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保護工作之範圍甚廣,因此必須依靠政府各部門、社會各界和消費者同心協力、共同重視,才能落實消費者保護工作。其中最重要之工作是與消費者關係最密切之企業經營者,應有重視消費者權益之觀念。政府推動消費者保護工作之具體作法如次:
(一)除依法建立消費者保護行政體系,如消費者保護官制度、消費者服務中心、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及業務協調會報外,將利用各種統計報表或有關調查資料以瞭解各項消費者問題之所在,研擬對應措施,制定或修訂相關法規。
(二)積極研擬消費者保護計畫,並請各主管機關檢討修訂現行法令,以有效落實消費者保護工作。
(三)積極推動消費者保護教育宣導工作,編印及發行消費者保護之書刊。
(四)協調並促請各企業經營者設立消費者申訴或服務中心,加強與消費者之溝通,提供良好服務,使申訴案件在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妥為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