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於保護學生寒暑假期間參加營隊活動之安全及權益,行政院消保處已指定教育部為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目前教育部尚未公告相關定型化契約範本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故關於校外營隊活動之取消或退費等事宜,原則上依各業者之公告規定,並參酌消費者保護法及民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所以消費者應隨時注意業者之相關公告,以維護自身權益。
(二)消費者除注意業者之相關公告外,亦可參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下稱該注意事項)第11點,一併注意相關公告之退費規定是否合理。
(三)因個案情形不一,如學生遇有消費爭議情事,建議可依該注意事項第13點,主動尋求學校協助;或於檢具相關資料後,循消費爭議處理程序辦理;由地方政府教育權管機關(單位)或消保官協助透過個案協商爭取權益,並協助解決相關退費事宜。
(四)如要瞭解更多資訊,可參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