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4)日蘋果報導,食安捍衛聯盟及財團法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張智剛發表評論表示退貨制度不健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任各家業者自訂退費辦法,應速訂定標準退貨流程,讓業者及消費者遵循云云。對此,行政院消保處澄清如下:
對於重大消費事件之退貨流程,行政院消保處早已分別就製造商(自製自銷)及通路商訂定退貨機制,並請各地方政府消保官督促業者落實執行。就製造商(自製自銷)部分,要求業者自行提出退貨方式及退貨管道;就通路商部分,如為七大賣場超市者,依循行政院消保處建立之「瑕疵商品(含食品)事件通路業者之退貨及消費爭議處理機制」辦理退貨;至七大賣場之外之通路商(例如地方性小型超市或雜貨店等),原則上先向原購買業者辦理退貨,倘無法退貨,則向製造商要求退貨。故正義油品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行政院消保處即刻要求七大賣場及正義公司依據上述機制分別提出退貨方式,並公布於行政院消保處網站的「劣質豬油事件專區」。
至於近日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公布受正義油品污染之下游商品,雖然要求業者自主性下架,惟屬預防性下架的性質,尚非業經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故須俟衛福部判斷其為不合格產品後,地方消保官方才會督促各個業者落實提出退貨方式及退貨管道,並回報行政院消保處公布於前揭專區。食安捍衛聯盟及財團法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表示退貨機制不健全云云,實屬誤解。
行政院消保處重申無論通路商(全國性或地方性業者通路業者)或不合格產品之製造業者均有相關之退費機制可供依循,消費者若仍有退費爭議,可向地方消保官進行申訴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