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公布近來受相關油品污染之下游產品名單,雖請業者進行自主性下架,惟此種自主性下架行為,係屬預防性下架之性質,非謂該等產品業經衛福部認定為不合格產品。因此,須待衛福部終局判斷其為不合格產品後,地方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方據以協調個別下游業者提出退費機制,並回報行政院消保處公布於網站的「劣質豬油事件專區」。然而,在衛福部認定為不合格產品前,如業者基於維護消費者權益及避免衍生後續消費爭議之考量,就前開預防性下架產品主動提出退費機制,前置性允許消費者得先行辦理退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對業者此等主動之前置性作為,表示樂觀其成。
對於重大消費事件之退費流程,就通路業者部分,如為全國性賣場超市(七大賣場超市),行政院消保處已於去年建立「瑕疵商品(含食品)事件通路業者之退貨及消費爭議處理機制」,作為遵循依據。除此之外之通路業者(例如地域性賣場、超市或雜貨店等),原則上消費者先向原購買業者辦理退費,倘無法退費,則向製造業者辦理退費。依民法規定,自製自銷之業者,本於民法之規定自當提出退費管道及退費方式,俾利消費者依循。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如依前開退費機制仍無法辦理退費,因而衍生相關消費爭議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