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規定,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大眾運輸應半價;至於兒童部分,除未滿一定年齡者免費外,還應以年齡為標準,提供兒童優惠措施。但行政院消保處於103年7月間蒐整發現,在促銷時段,部分路線的公路客運半票及國內航空兒童票竟比全票貴,形成「老弱族群要買全票才划算」的現象,於是邀集主管機關及相關業者開會進行瞭解。
二、據業者表示,主要是因推出離峰及早鳥促銷票,其有較高的票價折扣,致老弱優待票反而較貴。雖業者表示該促銷票並不限身分對象,任何人均可購買,但行政院消保處認為這樣恐有消費陷阱之虞,經協調業者同意辦理如下:
(一)公路客運:計有國光、統聯及和欣等3家客運業者的10條路線有上述不合理情形,價差最高達50元。中華民國公共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已通知上述業者,在旅客洽購半票時,請售票人員主動以較便宜的促銷票販售,或當場接受旅客的要求改正;並強化資訊的揭露,以補網路或超商訂票的不足。
(二)國內航空:離峰及早鳥促銷票,使用限制較為嚴格(限當日當班次搭乘、退票需扣較高手續費);至兒童票屬年票性質,使用限制較少(開票日起一年有效),兩者性質不同。除遠東航空公司維持既有做法,即在旅客購買定價較高的兒童票時,系統自動將應付金額降至與促銷票價相同(但機票限制亦比照促銷票)外;華信、立榮及復興等航空公司則於網站訂票程序中,加註兒童亦可購買促銷票等的提醒文字,提醒消費者做適切的選擇。
三、行政院消保處籲請消費者在購票時,務必睜大眼睛,注意所購買的老弱優待票有無比促銷票價高的情形,如有疑義,可立即請業者改正,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