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在115年3月4日第1793次委員會議通過,臺灣華人麻將競技協會於臉書網站刊載「北部唯一專業日麻桌」、「全臺唯一全新進口自動計分電動日麻桌」,因已有其他業者引進使用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華人麻將協會於CMLclub華人麻將競技聯盟臉書網站刊載案關廣告2則,分別載有北部唯一及全臺唯一,給一般或相關大眾的印象為進口自動計分電動日本麻將桌租借服務之北部或全臺唯一提供者,使消費者產生該協會提供案關服務較其他業者有較高品質之認知,但經公平會調查,在廣告當時即有臺北市桌遊業者提供案關服務。因此,該協會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服務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
公平會提醒,「唯一」用語涉及同業間比較,要有客觀可據之事實,除廣告刊載時應敘明比較範圍外,且刊載後外在環境改變亦會影響其真實性,而應隨時檢視修正,避免涉有廣告不實而遭受處罰。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