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115年3月4日第1793次委員會議通過,康璿科技有限公司於公司網站及臉書頁面刊登「雷射防護罩」比較廣告,宣稱自身銷售之「南極星 HP-9雷射防護罩」商品內含「3LD雷射二極體」,以及宣稱同業商品採「引擎脈衝開關機制」等內容均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經考量其違法類型、違法期間、事業規模、過去違法情形、違法後改正情形及配合調查態度等情,決議處康璿公司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前述廣告與競爭同業進行比較,其宣稱整體予人印象為「南極星 HP-9雷射防護罩」商品內含3顆雷射二極體(LD),競爭同業為單LD+LED或2LD;另就「自動開關機制」,同業競爭商品是以「引擎脈衝」作為開關機的判別機制,須手動進行開關機。上述事項,經公平會調查發現,實際上康璿公司的「南極星 HP-9雷射防護罩」商品內部僅有2顆雷射二極體;且比較競爭同業商品是以「藍芽連線」開關機,與引擎脈衝無涉,故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商品品質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提醒,業者刊登比較廣告時,如涉及商品規格或功能等事項,不論是對於自身商品或同業商品之描述,均應確實注意其真實性,避免違法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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