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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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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113年度全國消費申訴及調解案件統計報告一113年度申訴及調解總件數較上一年度下降

日期:114/06/06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統計,113年度全國受理消費申訴及調解案件計77,293件,較上一年度(112年)78,682件,減少1,389件。113年度第1次申訴案件共計61,291件,占全國申訴及調解案件近8成。排名前5名的申訴類型分別為「線上遊戲」、「運輸」、「食品」、「服飾、皮件及鞋類」及「房屋」,共計17,485件,約占第1次申訴案件29%。
       上述前5名中之前4名「線上遊戲」、「運輸」、「食品」、「服飾、皮件及鞋類」與上一年度(112年)排序相同,除「運輸」類案件數量較上一年度增加9.36%之外,其餘3類件數均減少。減幅最顯著為「線上遊戲」類,鑑於該類型於112年度之申訴案件高達7,051件,行政院消保處於113年度與數位發展部共同協商因應措施,並加強宣導,113年度申訴案件下降為4,463件,下降率36.7%。此外,第5名「房屋」類之申訴案件與上一年度大致相當,微幅上升0.3%(附表)。
        為預防消費爭議,行政院消保處提醒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注意下列事項:
一、請業者確實遵守「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充分揭露中獎機率及遊戲管理規則等契約重要資訊;優化伺服器連線品質,避免遊戲間中斷服務。請消費者避免違規使用外掛程式進行遊戲,致衍生遊戲權利遭限制之爭議,並優先選擇國內之公司發行或代理之線上遊戲,於發生消費爭議時較能獲得妥善之協處。
二、外送平台為近年來新興之消費服務,消費申訴之類型包括於外送平台選購餐點或商品,餐點未送達或收到的商品或餐點與訂購不符,以及平台系統或會員權益等問題,建議業者應建立送餐標準作業程序及妥處客訴;消費者於使用外送平台服務前,應先詳閱相關權利義務條款、點餐及送貨流程,收到餐點或商品後應檢查確認,如有履約或會員權益等疑義,應留存相關紀錄、證據,以利主張權益。
三、鑑於113年發生數起餐廳食品安全事件,以及有消費者申訴於購買食品食用後發生身體不適,為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業者應確實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規,並依法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消費者選購食品時應注意包裝是否完整及標示是否齊全,尤應留意有效日期及保存方式,並留存消費憑證。
四、隨著科技的進步,消費者於網路購買各類日常用品有逐年增加的趨勢,依據經濟部公布113年零售業網路銷售金額為6,533億,年增2.65%。消費者於網路購物依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消保法)第19條規定,除有法定例外情事外,原則上享有7日猶豫期,業者應遵守規定;消費者於網路購物,應注意服務條款,若收到有瑕疵的商品,除了消保法猶豫期之規定外,消費者亦可依民法有關物的瑕疵擔保責任相關規定主張權利。
五、有關房屋之交易,行政院已核定「預售屋買賣」、「成屋買賣」及「住宅租賃」等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對於房屋買賣之驗收、建物現況確認、瑕疵擔保責任、房屋租賃之押金上限、電費上限及修繕等事項,均有相關規範,業者應予遵循,消費者如遇有爭議可依上開規範主張權利。
        行政院消保處將請各主管機關就主管行業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持續關注申訴案件之變動情形,妥善處理重大消費爭議案件,加強管理、查核及相關法規之精進。為方便消費者就個案爭議提起申訴,行政院消保處已建置線上申訴系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址:https://cpc.ey.gov.tw首頁點選「我要申訴」),消費者若遇消費問題,也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