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針對衛生福利部近日公告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統一公司)所使用之原料混攙到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頂新公司)所進口越南大幸福椰子油而製成之冰品、布丁及麵包等23項產品(如附件),應保留上述產品發票或相關憑證等資料,俟業者提出相關退費方案後,即可辦理退費。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衛福部公告統一公司原料混攙到頂新公司所進口之越南大幸福椰子油所製成之相關冰品、布丁及麵包等23項產品,雖然目前均已逾有效期限,且無相關產品於市面上流通,然而對於先前已購買之消費者,仍應儘速提出從優從寬之退費機制,保障消費者權益,故除和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共同督促衛生福利部要求統一公司儘速提出優惠配套措施外,另呼籲消費者可備妥之前購買上述產品之發票或購買憑證等資料,俟統一公司公布退費機制,消費者即可辦理退費。
消保處指出消費者如因上述退貨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網站(http://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行政院消保處必要時將協請優良消保團體為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