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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資(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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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著滑手機就能瘦?廣告不實遭罰20萬

日期:114/04/23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會在114年4月23日第1748次委員會議通過,華麗熊行銷有限公司於私藏生活網站銷售「Beauty Leg智能計數美腿夾」商品,廣告宣稱「200下=慢跑30分鐘」、「躺著滑手機就能瘦」等內容並無事實根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前述廣告宣稱整體予人印象為使用該商品200下的運動效果等於慢跑30分鐘,且躺著滑手機邊使用該商品就能達到瘦身的效果,雖業者表示係參考重訓消耗卡路里計算,使用該商品200下消耗的卡路里約等於慢跑30分鐘,但業者無法提供相關科學學理或實驗依據來證明,且根據專業機構意見,該商品廣告宣稱的運動效果於醫學上無相關減肥學理依據,因此廣告宣稱已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公平會提醒業者,類似的宣稱一再發生,公平會為維護公平的競爭環境,仍會持續積極執法。因此,業者刊播廣告時,務必善盡廣告主的真實表示義務,如果商品有宣稱特定功效,要先查證及確保與實際情形相符,並有資料佐證,以避免違法遭罰。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