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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資(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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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呼籲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把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領牌之最後期限

日期:113/11/26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下稱微電車)之車主,微電車投保及領牌過渡期將於今(113)年11月29日到期,提醒尚未投保及領牌之車主應儘速辦理。
金管會表示,自111年11月30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將微電車納管及納保,微電車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至於111年11月30日前已使用之微電車,則應於2年過渡期內完成投保及領牌;逾期未領用牌照行駛者,公路監理機關將處車主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金管會已請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下稱產險公會)與保險公司加強宣導,提醒尚未投保及領牌的車主,過渡期間將至,要儘速投保及領牌,以獲得保險保障及避免受罰。民眾如欲進一步瞭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相關事宜,可洽產險公會(0800-221-783),或向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各產物保險公司洽詢。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069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