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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資(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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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b與foodpanda結合案公平會延長審議期間至115年10月27日

日期:115/07/22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會於115年7月22日第1812次委員會議,Grab與foodpanda結合案因涉及雙占市場、股權結構對競爭之影響等諸多待評估事項,決議依法延長審議期間60個工作日至115年10月27日。
       公平會表示,有關Grab Holdings Limited(下稱Grab)申報擬取得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胖達公司),Grab已於115年6月16日提出完整申報資料,依照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7項規定,自公平會受理申報資料之日起算30個工作日之審查期間內,亦即115年7月29日之前不得為結合。但公平會認為有必要時,得延長審議期間最長60個工作日。
       本案經公平會審議認為,由於Grab與富胖達公司結合後,市場結構仍維持結合前的「雙占」情形,Uber持有Grab之13%股份及3.7%表決權,是否會因二者間的「股權連結」影響結合後UberEats與Grab競爭之誘因及能力,而產生類似水平結合之單方效果或共同效果,有必要進一步分析對於我國市場競爭之影響,爰依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7項、第8項規定延長審議期間。
(承辦單位:服務業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李佳芸2351-7588轉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