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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資(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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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提醒中秋節及教師節連假返鄉或出遊民眾,注意行車安全並可視需求增加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

日期:115/09/24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秋節及教師節連假將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提醒民眾開車返鄉或出遊時,應注意行車安全,另為確保民眾駕駛汽車時可獲得保險保障,建議檢視所投保汽車保險之保險期間是否到期,並可視需求增加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以獲得更完整之保障。
       根據交通部統計資料,近3年全國每年發生交通事故案件數平均約40萬件,死亡人數平均約2,900人,對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影響重大,為強化對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保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強制車險)針對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受害人傷亡提供基本的保險保障,自115年7月1日起,強制車險死亡及第一失能等級的給付金額,由新臺幣(下同)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惟就交通事故所致第三人車輛或財物損害之賠償責任,並不包含在強制車險之保障範圍內。為減少民眾因交通事故可能發生的鉅額賠償責任,民眾可評估增加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移轉逾強制車險給付標準之體傷責任及對第三人車輛或財物之損害賠償責任等風險。
       另隨著電動車在台灣愈來愈普及,保險公司因應電動車與燃油車在風險結構上的差異,如:電池自燃與充電期間的事故風險,已有銷售電動車專屬第三人責任保險,供純電車車主視需求投保;特別提醒,油電混合車車主仍需投保傳統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
       此外,近期新聞報導駕駛人在國道使用輔助駕駛系統功能,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而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倘車主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並因依賴輔助駕駛系統未注意車前狀況致發生保險事故,除影響交通安全外,將導致車主肇事紀錄等級提高及保費增加,影響車主荷包,金管會提醒駕駛人使用輔助駕駛系統,仍須隨時注意路況保持警覺。
       市售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之實際承保內容,視各保險公司保單條款約定或有不同,且有相關附加條款可選擇投保,建議投保前應檢視保障範圍是否符合自身需求,並注意不保事項等相關約定,以確保自身權益。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保險資訊,可以向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免付費專線:0800-221-783)或各產物保險公司洽詢。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069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