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Go To Center block

消費資(警)訊

:::
玩具檢驗總動員 守護兒童安全

日期:115/08/12

為確保玩具買得安心、用得安全,經濟部標準局及智慧局今(12)日共同召開記者會,由標準局針對玩具檢驗規範與管理制度;智慧局就商標及著作權相關規定提出說明。

標準局說明,依國家標準對玩具之定義,凡設計、製造、銷售、陳列或標示供 14 歲以下兒童玩耍遊戲之產品均稱之為玩具。目前已依國家標準將31類玩具列為應施檢驗範圍,於進口或出廠前須符合檢驗規定,貼有商品安全標章,方能進入國內銷售。主要檢驗項目包括:化學性,如塑化劑、重金屬;機械物理性,如小物件、銳邊;電驅動性,如短路、絕緣保護;生物性,如生菌數;及警告標示文字等,以確保玩具的安全性,降低兒童使用風險。

標準局強調,對於市面上流通商品,每年均辦理市場檢查及購樣檢測,尤其將新興流行性玩具列為重點查驗對象。如發現未完成檢驗程序,處以新臺幣20萬元至200萬元罰鍰,倘違規商品總價未達新臺幣10萬元者,得處新臺幣1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限期回收改正,屆期未回收改正,再處新臺幣1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標準局指出,針對國外公布之瑕疵玩具商品資訊,如美國CPSC、歐盟Safety Gate等,均於該局「商品安全資訊網」揭露,並通報衛生福利部,提醒民眾及相關托育單位立即停止使用,另要求國內電商平台預防性下架,避免不安全玩具流通使用,共同建立兒童安全防護網。

標準局進一步表示,面對玩具種類繁多且推陳出新,可能衍生各種不同使用上的風險,將持續蒐集國際標準發展趨勢,評估新興商品特性及可能衍生之危害性,滾動檢討檢驗規定,強化保障兒童使用安全。

針對智慧財產權保護部分,智慧局特別提醒,玩具本體或外包裝上,若是印製未獲授權的美術圖案,即屬著作權法上的盜版品,輸入或販售這些盜版品,可能涉及侵害著作權;如未經商標權人同意,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註冊商標,也可能涉及侵害商標權,而且這樣的盜版玩具品質堪慮。民眾如發現疑似侵權商品,可檢附相關事證,向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各地方警察機關、派出所或撥打110專線報案。

經濟部呼籲各界應支持正版授權的玩具,共同保護智慧財產權。同時購買時應選購貼有商品安全標章、完整中文標示及符合孩童適用年齡的玩具。使用前,應詳細閱讀中文標示及警語;孩童使用玩具時,勿讓其啃咬,以免攝入有害物質,並留意小物件、磁鐵、電池、繩帶及銳邊尖端等潛在風險;使用後,應提醒孩童洗手清潔,並檢視玩具完整性,如發現破損、零件鬆脫或其他異狀,立即停止使用。此外,已製作玩具安全宣導影片及常見危害使用手冊,公布於標準局網站,歡迎各界參考使用。

相關資訊
1.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
2.影音專區(巴克球、史萊姆、膨脹玩具等卡通宣導影片):
https://www.bsmi.gov.tw/wSite/lp?ctNode=9349&CtUnit=3677&BaseDSD=7&mp=1
3.玩具常見危害使用手冊
https://www.bsmi.gov.tw/wSite/public/Data/f173701816498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