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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資(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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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勤保養,行駛國道沒煩惱

日期:113/05/31
資料來源: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近3年國道火燒車相關事故平均為146件/年,火燒車除造成用路人生命財產損失外,對道路交通影響之範圍及時間亦較一般事故為廣,也可能引發二次事故。高速公路局籲請用路人平時確實做好車輛保養,行前做好車輛檢查,以確保行車安全。
高公局統計,近3年國道火燒車事故件數為110年113件、111年140件及112年185件;另統計113年1-4月為56件,較112年1-4月之53件略為增加。常見之火燒車原因包含引擎過熱、馬達故障、零件老舊漏油、爆胎或操控不當撞擊等。
高公局提醒,用路人平時保養車輛時,即應注意輪胎、五油(燃油、機油、動力方向盤油、煞車油、變速箱油)及三水(引擎冷卻水、電瓶水、雨刷水)的保養,亦應避免於車內放置易燃物品;同時行前應確認儀表板指示燈有無亮起,並注意引擎運轉有無異音(可能為機件或皮帶故障)及輪胎胎紋、胎壓與外觀是否正常。
高公局並表示,用路人於行進中若發現車況異常,應儘速啟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將車輛逐漸滑離車道停在路側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應立即顯示危險警告燈減速停車,在確認安全下儘速疏散車上乘員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於車輛後方100公尺放置車輛故障標誌,再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或手機直撥1968通報交控中心。
高公局特別提醒駕駛人,平時做好車輛保養,行前落實車況檢查,行駛中隨時注意車輛狀況,勿疲勞及分心駕駛,確保人車都保持在最佳狀況,即能避免火燒車等事故,維護自身人車安全。

聯絡人

交通管理組科長:賴建宇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