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於本(25)日第1719次委員會議通過,眾泰企業社在蝦皮購物網站「TGF MALL」賣場銷售「升級PD快充 20000mAh大容量 行動電源」商品,廣告刊載「額定容量約20000mAh左右」文字,與事實不符,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商品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行動電源額定容量係實際可輸出之電容量,為影響消費者作成交易決定的重要因素,蝦皮購物網站賣場「TGF MALL」銷售行動電源商品,廣告刊載「額定容量約20000mAh左右」,予人印象為該商品實際可輸出電容量為20000mAh,但該商品底部標示額定容量最多為7000mAh,額定容量低於廣告宣稱的數值,已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公平會提醒業者,為吸引消費者購買商品所製作的廣告,應注意商品品質與廣告宣稱相符,避免用錯誤的廣告資訊來誤導消費者,以免觸法受罰。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