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消費資(警)訊

:::
出國旅遊切勿攜帶肉製品回國,以免受罰

日期:113/06/14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暑假一向是國人出國旅遊旺季,尤其近2年入出境旅客人數持續增加,海關查獲旅客違規攜帶豬肉製品案件亦大幅上升,籲請民眾暑假旅遊回國時,務必注意相關規定,切勿攜帶肉製品回國,以免受罰。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海關持續與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下稱防檢署)等邊境查緝機關合作,加強查緝來自非洲豬瘟高風險地區入境旅客行李、郵包及進口快遞貨物。自113年1月至5月,海關查獲未經檢疫豬肉及豬肉製品473件349.9公斤,其中以旅客行李查獲313件224.7公斤最多,占整體緝獲件數達66.2%,重量達64.2%,顯示旅客違規攜帶肉製品風險仍高。

關務署為防止含非洲豬瘟病毒肉製品藉由旅客攜帶進入國內,持續與防檢署加強邊境查緝,對來自疫區入境旅客手提及託運行李實施100% X光檢查,請民眾勿心存僥倖,也請告知境外親友切勿攜帶或寄贈豬肉製品,一旦查獲,均移由防檢署依法裁罰,以攜帶來自非洲豬瘟疫區豬肉及其製品為例,初次查獲即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外籍人士如未繳清罰鍰,即拒絕其入境。請民眾勿以身試法,大家攜手努力,共同防堵非洲豬瘟等動物傳染病入侵,維護我國農畜產業永續發展及國際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