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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資(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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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提醒家長為家中小朋友規劃保險相關注意事項

日期:113/04/04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兒童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在此祝福全國未來的主人翁兒童節快樂,並藉這個機會提醒家長,親子出遊時,可為小朋友規劃投保旅行相關保險,也別忘了適時檢視並補足小朋友的保險保障缺口,為家中寶貝增添一份保障。
現行可供小朋友投保的保險商品十分多元,惟在投保人壽保險或傷害保險(含旅行平安保險)方面,為保障小朋友的生命安全,保險法第107條及第135條規定,人壽保險及傷害保險被保險人滿15歲前身故時,保險公司僅能於限額(113年為新臺幣69萬元)內提供喪葬費用保險金之給付,然而傷害醫療保險、健康保險、生存保險及年金保險並不受該限額的規範。因此,對於小朋友因意外傷害或疾病造成之住院或手術等醫療保障需求,家長可透過投保傷害醫療保險及健康保險等商品作為因應。同時,為準備小朋友成長及求學過程所需的養育或教育費用,可透過投保生存保險或年金保險商品提供保障。
另外界曾有談論未滿15歲小朋友如未補足喪葬費用保險金之缺口是否將無法投保或續保無喪葬費用保險金的傷害失能保險疑義,金管會表示,對於此類商品,保險業者僅需於未滿15歲被保險人已投保具有喪葬費用保險金商品(未限定需投保至限額),並於銷售時明確告知該商品未提供喪葬費用保險金,即可承保該未滿15歲被保險人。
金管會提醒,目前市場上銷售的保險商品類型多元,兒童成長過程中各個階段所面臨的風險或有不同,適合投保的保險商品也有差異,家長在投保前除了檢視小朋友的保障需求外,亦應評估自身保費負擔能力,針對最需要的保障項目優先投保,並於投保前審閱保險契約條款內容,瞭解保險商品保障範圍與給付條件、除外責任、等待期間約定等,以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爭議。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162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