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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資(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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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推車僅4.9kg?重量宣稱不實遭開罰!

日期:114/12/17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會於本(17)日第1782次委員會議通過,弘嚮股份有限公司與俏媽咪婦幼親子館分別於Instagram平台及俏媽咪親子生活館事業網站,就Sparco Karbon極輕碳纖維手推車廣告宣稱「極輕量4.9kg」等語,與實際總重約6.2kg不符,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公平會處弘嚮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5萬元罰鍰,俏媽咪婦幼親子館則予以警示。
       公平會表示,嬰兒推車重量攸關消費者使用便利性,為影響消費者作成交易決定之事項,又廣告多處提及「極輕量4.9kg」,且強調「全車4.9kg」、「車體重量:4.9kg」,其廣告整體內容予人印象為全車重量極輕,僅4.9kg之認知,然原廠標示之實際總重約6.2kg,核屬就商品內容之宣稱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呼籲,業者登載廣告應克盡真實表示義務,詳加查證廣告內容之真實性,避免單純轉述供應商說詞,導致誤導消費者,以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
(承辦單位:法律事務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