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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資(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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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器還未取得認證就搶先宣稱通過認證,觸法!

日期:115/01/21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會於本(21)日第1787次委員會議通過,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網路家庭公司)、好頭鹿國際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好頭鹿公司)於「PChome24h 購物網」銷售「amuok 極簡 mini Qi2磁吸無線充電器」,於網頁廣告宣稱「通過Qi2認證」,惟實際上該商品開始銷售時尚未取得「Qi2認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處網路家庭公司、好頭鹿公司各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Qi2」是無線充電聯盟制定的無線充電技術標準,充電器取得「Qi2認證」代表其符合該聯盟制定的技術標準,具有較佳相容性與品質表現。「amuok 極簡 mini Qi2磁吸無線充電器」於114年3月3日開始在「PChome24h 購物網」銷售,並於網頁載稱「通過Qi2認證」,但直到114年7月7日才取得「Qi2認證」,因此認定廣告表示與事實不符。
       公平會提醒,業者刊登廣告時應善盡廣告主的真實表示義務,在取得認證機構的正式認證之前,即應避免於廣告宣稱已通過認證,以免對其他業者形成不公平競爭。
(承辦單位:服務業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