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春節連續假期,民眾有更多的時間在家收看電視節目,而孩童及青少年亦可能在寒假期間盡情觀看電視,因此,NCC呼籲電視業者更應特別注意落實節目分級制度,避免節目中出現未符合電視分級規範之內容,而影響閱聽眾觀感及兒少身心健康。
NCC表示,現行「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將節目區分為普遍級、保護級、輔導12歲級、輔導15歲級,以及限制級等5個級別,並訂定5個級別得播送之時段及不得播出之特殊內容,該辦法並訂有兒童頻道或兒童節目所播送之廣告內容及時間限制應符合「普」級或「護」級規定,新聞報導之畫面應符合「普」級規定,以及播送之節目含有敏感性內容者,應於該節目開始時視實際情節清晰加註警示訊息等規定。
NCC強調,該會對於電視節目內容取材及編排均予以尊重,惟業者仍應以閱聽眾收視權益為依歸,NCC籲請電視業者於春節期間持續落實專業自律,製播符合廣電法規及電視分級規範之內容,提供視聽眾優良之視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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