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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資(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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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呼籲家長慎選居家保母及托嬰中心 並與地方政府協力合作維護兒童照顧安全

日期:113/10/14

衛生福利部針對近期發生未合法登記民眾,透過網路以較低廉收費招攬不知情家長送托子女,或家長委託不具托育資格的友人照顧子女,導致發生兒虐致死及不當對待兒童事件,深感不捨與痛心。衛福部特別呼籲家長如有托育需求,務必透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其委辦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媒合合格保母,及慎選立案許可之托嬰中心,以維護子女的送托安全。

衛福部表示,年幼孩子表達能力不佳,家長很難短時間從孩子身上判斷有無被妥適照顧,家長在送托前一定要實地訪視,到保母家裡或托嬰中心實地勘查托育環境,並觀察托育人員照顧孩子的情形。衛福部也提醒家長,把幼兒交給保母或托嬰中心照顧時,仍要時時關心與注意孩子受照顧的狀況。

目前全國22個直轄市、縣(市)政府共有71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負責輔導與管理2.7萬餘名執業保母,保母須接受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定期及不定期訪視輔導,確保托育照顧品質。全國立案許可之公、私立托嬰中心(含托育家園)共有1,736家,地方政府每年均會辦理定期與不定期稽查、輔導,托嬰中心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7條之1規定,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並保存30日。另保母及托嬰中心托育人員每年要接受18小時在職訓練,提升托育照顧知能。

   為提供家長安心的托育服務,衛福部積極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對於提供24小時及夜間托育的保母已加強訪視次數,及訂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訪視工作指引」,供地方政府運用;並將於兒童托育服務法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補助地方主管機關建置網際網路系統,管理監督托嬰中心監視器影像資料上傳雲端儲存,以維護保障兒童權益。

     衛福部提醒,有托嬰需求的家長,可直接到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建置的「托育媒合平臺」查詢合格登記保母及立案許可之托嬰中心,俾利就近尋找住家附近合適的托育服務。此外,為加強嬰幼兒家庭照顧支持,未來也研議將針對領有育兒津貼(0-2歲)之家庭,透過資訊系統勾稽社會安全網相關風險系統,透過社工主動關懷,連結育兒指導員、幼兒專責醫師等資源,以強化家庭支持,減少幼兒不幸事件的發生。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已建置「育兒親職網」不定期更新兒童發展、照顧、安全與互動之資訊,也在全國推動育兒指導服務,家長可向所在地社會局(處)提出申請,將有專業育兒指導員到宅做增進親職知能指導,未來也將擴大辦理育兒指導服務,強化育兒家庭支持,讓更多家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