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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資(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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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用藥管理與選購

日期:114/04/29

由於全球暖化影響,居家病媒、害蟲孳生升溫,民眾使用環境用藥的需求增加,因此環境部提醒民眾,在清潔與防治環境害蟲時,應優先使用簡單、安全的非化學方法,僅在必要時選用合格的環境用藥。

環境部偕同地方政府環保局執行環境用藥產品之查核抽驗,113年查核環境用藥廣告、偽藥及抽驗有效成分含量共計2萬7,015件,合格率97.7%,其中,環境用藥廣告查核5,430件,違法廣告247件,違法廣告態樣大多數為民眾無照於電商網路平臺販賣環境用藥殺蟲劑及未經核准登記之環境用藥商品等;標示查核2萬1,452件,不合格計377件,不合格樣態多為過期環境用藥;抽驗130件環境用藥有效成分含量,不合格4件;查獲未經查驗登記的偽藥3件;上述不合格商品均已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裁處並要求限期下架改善。

環境部表示,民眾環境用藥選購時,應依循安全用藥「4要」原則,「要對症」、「要合法」、「要時效」、「要識標」,確保安全又有效;另外廣告販賣環境用藥商品則應謹記「不刊登」、「不亂買」、「不推薦」的「3不」原則,避免觸法受罰。

環境部已建置「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https://mdc.moenv.gov.tw/PublicInfo),方便民眾查詢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經過合法登記。

環境部也特別叮嚀,不少民眾選擇出國旅遊,回國時只能攜帶1公斤以下的環境用藥通關,而且只能自己使用,切記不要上網廣告、販售環境用藥,否則將遭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清潔與整理是維護環境衛生的首要步驟,可有效預防害蟲滋生,環境用藥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少用,以環境整頓代替環境用藥,才是防蟲治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