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在114年1月22日第1736次委員會議通過,東森得易購公司及久新豐公司於東森購物網站銷售防疫面罩商品,廣告宣稱「全網唯一可掀式」卻與事實不符,就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商品內容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表示,該廣告宣稱為「全網唯一可掀式」,整體給人該商品是東森購物網站或全網路唯一販售可掀式防疫面罩商品之印象,但經公平會調查,該廣告刊載期間,其他購物網站及東森購物網站亦有其他商品為可掀式防疫面罩,該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考量案關廣告已下架移除、銷售金額不高,違法情節尚屬輕微,故不處罰鍰,予以警示。
公平會提醒業者,製刊廣告除登載前應確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外,在廣告刊載期間也要善盡查證的責任,並且要隨時注意廣告宣稱是否仍與實際情形相符並立即更正,以免觸法。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