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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資(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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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房貸銀行掛保證,公平會首度開罰!

日期:113/11/20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會在本(20)日第1727 次委員會議通過,陞禧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銷售苗栗縣苗栗市「陞鎂園」建案,廣告刊載「已預留華南銀行貸款額度」、「華南銀行信託保證」,因與事實不符,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40萬元罰鍰。這也是公平會首度針對建商宣稱銀行貸款額度及信託保證廣告不實,進行裁罰之新案例。
       公平會表示,陞禧公司銷售「陞鎂園」建案,前揭廣告給人的印象為民眾購買該建案,可以獲得華南銀行預留的貸款及擔保信託保證。但經調查後發現,陞禧公司並無與華南銀行簽訂預留貸款額度或信託保證相關文件。因此,陞禧公司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提醒,是否可以獲得房屋貸款及保證,是購屋者重要的考量因素,足以影響交易決定,故建商刊載不動產廣告,應注意確能提供相關內容,避免使用錯誤的廣告用語來誤導消費者,且會因不實遭受處罰。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