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幼兒更豐富且營養均衡的飲食,並如實反映物價及食材採購成本,教育部自113學年度起,全面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調升公立幼兒園餐點費數額。透過中央與地方的預算挹注,確保幼兒在園內能享用營養均衡、高品質的餐食。114學年度持續投入約4億元,其中由教育部國教署補助3.5億元,透過經費挹注,展現政府保障對幼兒營養的關注。
國教署指出,幼兒飲食與身心發展密切相關,將持續從制度與資源兩端著手,建立完善的幼兒園供餐機制。除明定餐點供應原則與營養基準,提供各園所實務依循外,也透過經費挹注,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落實相關規範,讓幼兒在校園中獲得穩定且適切的飲食照顧。
另外,國教署也持續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配置公立幼兒園廚工人力,由專責人員於園內製備餐點,兼顧食品安全與營養需求。114學年度將延續相關補助機制,補助廚工1,702人,經費約2.55億元,強化幼兒園自主供餐能力,提升整體餐點品質。
考量各地區生活成本與食材採購條件不同,現行餐點費以一般地區每日95元、偏遠地區每日105元作為參考基準,並授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物價水準與實際需求彈性調整,以確保供餐運作順暢。
國教署強調,將持續掌握各地供餐執行情形與物價變化,適時滾動檢討相關配套,透過制度精進與資源支持,讓公立幼兒園餐點兼具品質、營養與穩定性,為幼兒健康成長奠定良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