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在114年8月27日第1766次委員會議通過,青琦實業有限公司等業者於momo購物網銷售「日本ECHO料理用油刷」,廣告刊載「日本製」、「日本製造」、「日本製 MADE IN JAPAN」,惟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考量該廣告違法情節尚屬輕微,故決議去函警示青琦公司及富邦媒體公司。
經公平會調查,富邦媒體公司及青琦公司於momo購物網銷售「日本ECHO料理用油刷」,廣告宣稱「日本製」、「日本製造」、「日本製 MADE IN JAPAN」,整體內容予人印象為其油刷商品製造地為日本,但該油刷產品標示為「中國製」,且青琦公司也坦承因有銷售同品牌其他日本製商品,由於作業失誤,誤植「日本製」、「日本製造」、「日本製 MADE IN JAPAN」,故廣告的宣稱與事實不符,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商品製造地產生錯誤認知,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公平會提醒,事業刊載廣告,登載前應確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與正確性,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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