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加沙颱風造成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致災,當地居民生活受到嚴重影響,中華郵政公司秉持關懷精神,提供免收賑災捐款手續費、受災戶申請補發存摺以及金融卡免收手續費、賑災物資捐贈郵資免費、壽險保戶快速理賠、寬延繳納保費、房貸戶優惠等措施:
一、為響應賑災捐款免收手續費:
(一)即日起至114年10月24日止,捐款至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帳戶,免收跨行通匯匯費。
(二)即日起捐款至桃園市政府公告之「桃園市市庫存款戶(桃園市社會救助金專戶)」帳戶,免收跨行通匯匯費(截止日另行公告)。
(三)使用網路郵局、行動郵局App、ATM等,於期間內轉帳至該帳戶並有支付跨行轉帳手續費者,俟財金公司確認退還作業後,據以辦理退還手續費至帳戶。
(四)如後續有新增捐款帳戶,將配合免收跨行通匯匯費。
二、受災戶申請補發存摺以及金融卡免收手續費:為協助受災戶減輕負擔,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受災戶辦理儲金簿、存單及金融卡掛失補副、更換印章、更換存摺、存款餘額證明、支票掛失止付及調閱交易資料時,一律免收服務工本費。
三、賑災物資捐贈郵資免費:為確保捐贈物資即時送達,收件人請填寫「花蓮縣政府(賑災物資捐贈)」,收件地址「花蓮縣光復鄉光復糖廠」(前進指揮所),郵局將免費收寄並專車直送災區。
四、放寬並加速理賠:因颱風不幸罹難之保戶,由理賠受益人檢具證明文件,可先行領取基本保額理賠款;另受傷保戶,確認住院天數後,可先申請其日額型之醫療給付,申辦理賠所需檢附文件均可日後再補件。
五、寬延繳納保險費與保全方面:
(一)本次災害發生日起3個月內,若因存款不足無法轉帳扣繳保險費者,可申請於寬限期間屆滿(保險費到期日起滿3個月)再給予3個月延長寬限期間。
(二)自本次災害發生日起3個月內,新增之保單借款免息3個月。
(三)保單如有毀損,可免費補發。
六、房貸戶優惠措施:本次災害發生日起3個月內,可申請1年寬限期,寬限期間只付利息免還本金。受災戶若符合本公司規定者,自災害發生日起算3個月內可申請小額修繕房屋貸款,借款額度為新臺幣20萬元至50萬元。
七、中華郵政公司並提供24小時客服專線(0800-700-365),有需要之民眾可善加利用。
聯絡人及電話:儲匯處 謝妙雪副處長 02-23931261轉3302
郵務處 王世文副處長 02-23921310轉2330
壽險處 楊麗芬副處長 02-23931261轉3362
聯絡人
儲匯處 謝妙雪副處長
聯絡電話
02-23931261轉3302
聯絡人
郵務處 王世文副處長
聯絡電話
02-23921310轉2330
聯絡人
壽險處 楊麗芬副處長
聯絡電話
02-23931261轉3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