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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資(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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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範非洲豬瘟,請民眾勿攜帶疫區豬肉產品入境

日期:114/03/18

基隆關表示,為嚴格控制非洲豬瘟散播,保護國內畜牧產業安全,世界動物衛生組織113年新增歐洲蒙特內哥羅、科索沃與阿爾巴尼亞,非洲安哥拉與加彭及亞洲斯里蘭卡等國家為非洲豬瘟疫區,我國鄰近的越南、菲律賓及韓國近期仍持續通報疫情,顯示國際間疫情依然嚴峻不容忽視海關執行邊境管制,以有效阻絕疫情於境外。

基隆關提醒,為防堵疫病入侵,海關持續與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下稱防檢署)合作,加強查緝來自中國大陸(含港澳)、越南、菲律賓及韓國等非洲豬瘟國家(地區)豬肉產品入境。該類產品屬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5條規定應施檢疫物不得未經檢疫合格而入境。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海關查獲來自疫區豬肉產品者,移由防檢署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等相關規定,將涉案物品沒入或銷燬;另據「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案件裁罰基準」,旅客初次違規者處新臺幣(下同)20萬元罰鍰,再犯處100萬元罰鍰,外籍旅客倘無法當場繳清者,將拒絕其入境。

基隆關再次呼籲,請民眾切勿攜帶來自疫區豬肉產品入境,以免受罰。民眾如有疑問,可向海關洽詢,或至關務署網站(網址:https://web.customs.gov.tw/,路徑:首頁/點選旅客通關)查詢,俾利順利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