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消費資(警)訊

:::
衛生福利部預告日本食品輸入管制新措施

日期:113/07/23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111年政府已開放日本福島五縣食品輸入,但少部分品項至今仍禁止輸入。政府在優先考量確保食安的前提下,以科學證據、國際標準為依據,參考世界先進國家管理方式,再次調整日本食品輸入之管制措施:

維持禁止日本國內限制流通產品品項輸臺。

維持福島5縣之所有產品輸入時,須檢附雙證(產地證明及輻射檢測證明),並於邊境逐批檢驗。

維持自日本所有輸入產品,均須檢附產地證明。

衛生福利部表示,自111年2月2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福島五縣開放品項均採雙證管理,並逐批輻射檢驗共12,724批;非福島五縣採雙證管理之產品輻射檢驗共1,517批,均符合我國標準;統計從100年3月11日日本發生福島核電廠事件後,13多年來我國在邊境檢驗輻射23.5萬餘批,檢測結果均符合我國標準及日本標準,不合格率為0。

國際上原有53個國家(地區)對日本食品採取管制措施,目前已有49個國家(地區)完全解除管制措施,僅剩4個國家(地區)對風險產品停止輸入或要求提供輻射或(及)產地證明。

衛生福利部在113年7月23日預告修正「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即禁止進口之規定)草案,及預告修正「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草案。前述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的預告期間,以蒐集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