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在113年12月25日第1732次委員會議通過,飲水思源商行和王君於蝦皮購物網站販售「CTO壓縮塊狀活性炭濾心」商品,廣告宣稱「台製唯一整支通過NSF認證」,就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商品品質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飲水思源商行新臺幣5萬元罰鍰,王君予以警示。
公平會表示,飲水思源商行和王君於蝦皮購物網站宣稱其販售之「CTO壓縮塊狀活性炭濾心」商品為「台製『唯一』整支通過NSF認證」,整體給人該商品是臺製唯一通過NSF認證之商品,但經公平會調查,市售同類商品中,還有其他業者也為臺製且取得NSF認證,該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
公平會提醒業者,製刊廣告除登載前應確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外,在廣告刊載期間也要善盡查證的責任,並且要隨時注意廣告宣稱是否仍與實際情形相符並更正,以免觸法。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