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消費資(警)訊

:::
教育部114年海外留遊學契約查核 受理國內業者申請至10月15日止

日期:114/08/29
資料來源:教育部

教育部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並健全國內海外留遊學服務業發展,每年辦理海外留、遊學契約查核,114年查核作業自本(114)年9月1日起至10月15日下午6時止,受理國內業者提交資料,請業者於受理期間,至「海外留遊學資訊萬花筒」網站(下稱萬花筒網站,網址:https://studyabroadinfo.moe.gov.tw)上傳契約文件等相關資料。

教育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6項規定,訂有「教育部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執行情形查核作業要點」,每年依該要點對留遊學業者進行契約查核作業,作業時程如下:

一、9月至12月:受理業者向本部申報書面資料或由本部指定查核對象後,並

依職權進行查核作業。

二、隔年3月:寄送初核結果並開放業者申復。

三、隔年4月:公布查核結果。

教育部辦理海外留遊學契約查核,主要為查核業者與消費者所簽訂契約及相關文件,是否符合「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海外旅遊學習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教育部表示,過往查核常發現契約不符合上述規定之樣態,在海外留學契約部分,包括不符合審閱期5日之規定、未載明住宿條件、未明確記載報酬之數額、退費基準計算方式不符規定等;在海外旅遊學習契約部分,包括業者未提供領隊執業執照或出團通報相關文件、責任保險與履約保證保險相關文件、海外旅遊學習活動之內容、業者所定之個人資料之保護內容與規定不符等。

教育部114年查核契約之結果將於115年4月底前公告於萬花筒網站,另亦將併同公告「未依規定上傳申請查核契約等文件業者名單」,「留學『契約及檔案文件皆符合規定』業者名單」及「海外旅遊學習『契約及檔案文件皆符合規定』業者名單」,同時教育部亦會將上開名單函送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參處。教育部表示,113年以前業者契約查核結果業公告於萬花筒網站,民眾若欲委託業者代辦留遊學業務者,可點選該網站首頁「海外【留學、遊學】安全與權益/業者契約查核結果」查詢,以選擇符合規定之業者。

另為使業者及相關單位了解教育部契約查核相關作業,將於本年8月29日下午2時30分辦理1場留遊學業者講習會,邀請留遊學業者、大專校院及各地方政府相關業務人員參加。講習會內容包括留遊學契約查核業務簡介、「消費者保護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宣導、實務糾紛案例及其他常見糾紛、前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重點等。本年講習會採線上方式辦理無需事先報名,屆時歡迎至萬花筒網站首頁之最新消息點選連結參加本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