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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資(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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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主要駕駛人 ETC欠費通知免擔心

日期:114/05/09
資料來源:高公局

即日起已登記主要駕駛人車輛,通行費會直接通知主要駕駛人,讓使用者付費,車主不再需要另外轉請實際駕駛人繳納囉!
高公局表示,目前汽車所有人與實際駕駛人可能因投保相關費用,財產使用管理或公司、法人或租賃車、靠行車等因素,致有可能為不同人,而通行費如有欠費時,係以車主為對象通知,故高公局配合交通部推動之汽車主要駕駛人登記制度,針對通行費及其衍生欠費罰單直接通知主要駕駛人。
汽車所有人可利用以下管道申辦主要駕駛人登記:1.上監理服務網申請(https://www.mvdis.gov.tw/)。2.於網路下載「主要駕駛人申請書」並黏貼汽車所有人身分證影本及主要駕駛人駕照影本,再至各公路監理機關服務台或採郵寄、傳真予監理機關申請。如汽車主要駕駛人有變更時,請記得向監理機關辦理異動登記,以確保汽車主要駕駛人登錄資料正確性。 
另外高公局呼籲用路人多加利用便利又環保的電子收費服務,透過申辦eTag及銀行信用卡自動儲值繳納通行費,除可享帳戶足額通行費9折優惠,也避免衍生後續補繳、欠費罰單或遭移送強制執行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