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新聞稿

:::
公布「市售魚蝦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結果

日期:107/02/08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家家戶戶忙於採購年菜料理,魚蝦食材因與國人喜愛之吉祥話「年年有餘」及「鴻運當頭」(蝦蒸熟後變成紅色)呼應,已成為每個家庭年菜必備菜色之一。有鑒於此,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抽查20家賣場、超市和量販店業者之60件魚蝦品質檢驗及標示查核。品質抽驗60件,全數符合規定;標示查核60件,48件符合規定,12件不符合規定,行政院消保處表示不符合規定之業者,均已請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督導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處辦。
除了年節時家庭之應景食材以外,魚蝦產品亦在國人營養均衡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一旦品質未符合安全衛生標準,輕微者恐引發消費者過敏,嚴重者恐致消費者食物中毒。行政院消保處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於去(106)年11月下旬間會同地方政府消費者保護官及衛生局人員,至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及基隆市等地,隨機就賣場、超市和量販店業者販售之冷凍魚蝦之新鮮度、動物用藥、重金屬、二氧化硫等品質項目及標示進行抽驗和查核,共計抽樣45件魚(其中海撈魚27件、養殖魚18件)和15件蝦,委由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驗重金屬、動物用藥、二氧化硫及新鮮度等項目。
本次查核和抽驗結果如下:(請參附表):
ㄧ、品質及衛生安全抽驗部分:共計抽樣45件魚(其中海撈魚27件和養殖魚18件)及15件蝦:
1.27件海撈魚檢驗項目為:甲基汞、重金屬(鉛、鎘)、揮發性鹽基態氮、組織胺,全數符合規定。
2.18件養殖魚檢驗項目為:動物用藥多重殘留、四環黴素、孔雀綠、揮發性鹽基態氮、組織胺,全數符合規定。
3.15件蝦類檢驗項目為:二氧化硫、動物用藥多重殘留、四環黴素、孔雀綠、揮發性鹽基態氮、組織胺,全數符合規定。
二、標示查核部分:48件符合規定,12件者不符合規定,主要違失項目如下:
(ㄧ)營養標示項目:6件未依規定辦理。
(二)淨重項目:4件未依規定辦理。
(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標示事項,如應標示保存方法、及調理條件:4件未依規定辦理。
(四)品名項目:3件未依規定辦理。
(五)須冷藏或須冷凍字樣標示方式:3件未依規定辦理。

本次產品標示有違失的業者,已由相關衛生局進行後續之調查,並有3件已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科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在案。
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採買魚類時,可從「眼、腮、腹、氣味、色澤、肉質」來做挑選,也就是新鮮的魚類,魚眼球為明亮透明、魚腮為淡紅色或暗紅色、魚腹因內臟完整腹部堅實、無腥味、魚體本身有光澤、魚肉有彈性。選購蝦類時,應以「光澤度」及「肉質」為標準,新鮮之蝦類有光澤度,蝦殼未變黑、無白斑,且肉質結實,頭部未斷落。消費者倘掌握以上簡單之選購小要領,將可以保障自己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