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外送平台業者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胖達公司)於本(111)年6月6日無預警宣布,自本年6月7日起增收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市及新竹縣等6地區「平台服務費」(下稱本事件),引起消費者反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統計截至6月15日止,本事件消費申訴案件高達831件,而該公司110年被申訴1,945件,本年1至6月15日被申訴1,706件(含本事件831件)。
行政院消保處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於本年6月10日召開會議,並請臺北市政府、6地區地方政府及富胖達公司辦理下列事項:
一、請臺北市政府(設立登記於該轄區)儘速依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消保法)進行行政調查,就本事件確認是否有違反消保法及民法之規定,並請6地區地方政府儘速處理消費申訴案件。
二、請富胖達公司積極處理消費申訴案件,該公司允諾在接獲各縣市政府消費爭議案件後,依個案協商討論。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如與富胖達公司間產生消費爭議,可依消保法第43條以下規定,向消費者保護團體、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另應完整保留各項訂單資料,俾利召開協商會議時提出,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