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新聞稿

:::
加水站水質重金屬檢測結果均符合規定

日期:111/12/19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抽查7個縣市54家加水站,其中54件重金屬「砷、鉛、鎘及汞」檢測合部符合規定,11家加水站之衛生管理不符合規定,均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查辦並限期改善完畢。
    部分民眾對自來水之品質存有疑慮,而前往加水站購水做為家庭飲水使用,惟加水站供應的水質是否安全衛生,令人疑慮。行政院消保處為保障民眾健康及知的權利,與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合作,於國內7個縣市抽查54家加水站,採取54件樣品進行重金屬「砷、鉛、鎘及汞」檢測;另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各縣、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進行衛生管理查核。
本次檢測查核結果如下(詳如附表):
一、砷、鉛、鎘及汞的檢測:54件全部符合規定。
二、衛生條件的查核:查核54家,11家不符合規定。主要違規情形多為資訊文件未張貼或更新,詳情如下:
(一)無張貼或未更新自主管理紀錄表:5家不符合規定(編號7、28、29、34、36)。
(二)無張貼衛生管理人員證書或過期:3家不符合規定(編號19、21、29)。
(三)無張貼水源供應許可證:3家不符合規定(編號6、19、29)
(四)無張貼加水站核准證明:3家不符合規定(編號21、24、29)
(五)無張貼檢驗結果報告書或過期:3家不符合規定(編號6、24、29)
    前揭不符合衛生管理規定者,係違反各縣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各地方政府衛生機關已依法要求限期改善,目前皆已改善完畢。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為保護使用加水站消費者的健康權益,已請衛生主管機關持續就水質安全辦理檢測業務,並加強督促業者維護加水站現場的環境衛生。另外,提醒消費者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 「要煮沸、勿生飲」,飲用前比照自來水須煮沸,以確保飲水安全。
(二) 注意「加水站是否張貼設立許可證明文件及自主衛生管理紀錄表等文件」,且留意文件是否過期未更新,以確保衛生管理資訊完整且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