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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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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運輸場站、補習班及學校等公共場所之飲水機水質安全抽查檢驗全部合格!

日期:106/12/28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為維護消費者飲用水的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日前會同地方政府消保官及飲水機主管機關環保局,就34處大眾運輸場站、補習班及學校等公共場所使用中之60台飲水機水質安全進行測試,檢測結果全部合格。
基於環保及節水理念,越來越多民眾外出時隨身攜帶環保杯或水壺,而國內各大眾運輸場所(捷運站、公車站、火車站及高鐵站)為服務乘客,亦在其場站放置飲水機供不特定民眾飲用,行政院消保處為維護民眾飲用水的安全,於本(106)年10月及11月份指派消保官,會同地方政府相關人員,至新北市、高雄市、基隆市、嘉義市、彰化縣及宜蘭縣等6個縣市抽查34處場所(6處火車站、2處高鐵站、2處捷運站、3處公車轉運站、1處台灣港務基隆分公司、9家補習班及11家學校) 使用中之60台飲水機進行採樣,送至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辦理檢測,檢驗項目為「大腸桿菌群」及重金屬「鉛」,採樣檢測方法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的相關法規,檢測結果全部合格。(詳如附表)
其次,行政院消保處建議環保主管機關除應加強一般檢測查核外,亦應強化業者對水質檢驗及設備維護紀錄表冊的教育宣導,避免業者未依規定自行定期抽驗水質而供應不合格的飲用水給民眾,損害消費者權益。
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如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