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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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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指定教育部為「民間機構辦理語文檢定考試」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日期:108/01/28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近年來民間機構(含社團、協會及公司行號等)辦理各類語文檢定考試日愈普及,衍生之糾紛與日俱增。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指定教育部擔任「民間機構辦理語文檢定考試」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並請該部儘速研訂相關管理機制及消費者保護措施。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表示,國際交流日益頻繁普及,良好的外語能力成為國人積極學習及檢測認證的目標;況且,教育部雖未規定英檢成績為學生畢業門檻,然國內大專院校為積極配合教育部之鼓勵英語學習政策,目前約九成以上之系所設有英語畢業門檻,推估每年近30萬畢業學生受到影響;另申請出國留學而需外語檢測成績者,每年則約有4萬人;可見保障參加民間語文檢定考試之消費者權益有其必要性。

為及早釐清主管機關權責,建置妥適管理機制,以維護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保處多次邀集學者專家開會聽取建議、徵詢地方政府提供意見及蒐集國外相關管理資訊,於去(107)年11月報請林政務委員萬億召開協商會議,認為語文檢定考試常係民眾經過學校教育、終身學習及補習進修等不同學習方式後,為知悉自身學習成效或取得社會認可所採取之驗證行為;且參加檢定考試之成員以學生占比較高,亦常與畢業門檻或升(留)學等因素相關,故指定教育部為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因應全球化時代來臨,語文能力已成為與世界接軌的重要溝通利器,希望經由確立主管機關歸屬、研訂管理規範及機制,建構一個更妥適管理的語文學習及檢定考試的消費環境。